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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管處製旅遊安全大補帖 宣導食住行樂安全教育
107-03-29 遊憩科 890
       為迎接旅遊旺季來臨,交通部觀光署澎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配合觀光局每年3月旅遊安全宣導週,特別製作澎湖旅遊安全大補帖,提醒遊客在飲食、住宿、交通、遊樂及自救方面之旅遊安全宣導教育,讓遊客更瞭解旅遊安全自我防護之重要性。
       旅遊安全大補貼重要內容節錄如下,詳細內容詳見澎管處觀光資訊網-最新消息內容,下載資料參閱:
  1. 飲食:預防食物中毒五原則:要洗手、要新鮮、要生熟食分開、要澈底加熱、要注意保存溫度。
  2. 住宿:選擇合法旅宿,可查詢交通部觀光署「臺灣旅宿網」(http://taiwanstay.net.tw)。
  3. 交通:乘船遵從工作人員指引上下岸,避免至船艏及船艉處逗留;租車前,可先參考交通部公告的定型化契約範本查詢,應先檢查車況,確認車輛保險、擦撞及糾紛處理方式。
  4. 遊樂:避免至無人看管及不熟悉之海域從事水域遊憩活動,注意水深地形、潮汐變化及水母出沒,不觸碰不明海洋生物,並遵守活動安全教育;進入遊憩區請遵守使用規定及禁止注意事項,確保自身安全;選擇合法旅行社辦理的旅遊活動,並記得簽訂旅遊契約;參考旅行業品保協會公告 (http://www.travel.org.tw/),選擇價格合理旅遊商品等。
  5. 自救:炎熱天氣注意防曬及補充水份,要遵守「3不3要」戲水安全守則:危險水域不戲水、酒後飯飽不戲水、無救生員處不戲水、戲水要充分暖身、戲水要同伴在旁、戲水要量力而為。
              另澎管處也提醒遊客參加自行車活動者,騎乘自行車請務必戴妥安全帽,事先檢查自行車各項零件及功能均正常,參加人員應衡酌自己身體狀況,嚴禁聽戴耳機並確實遵守交通規則,確保騎乘安全。
              若於本縣旅遊時有關消費爭議申訴部份,遊客除了可運用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網站線上申訴系統(網址:http://www.ey.gov.tw/Content_List.aspx?n=A1D15CB0BC32E9C0)選擇向消費者住所地、企業經營者所在地、消費關係發生地之地方政府提出外,也可以向直轄市、縣(市)政府之消費者服務中心填寫申訴資料或下載填妥後傳真或郵寄直轄市、縣(市)政府之消費者服務中心。澎湖縣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專線為(06)9266266及(06)9274400轉235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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