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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

1.交通部觀光署澎湖國家管理處網站上刊載之所有內容,除著作權法規定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如法律、命令、公務員選撰擬之講稿、新聞稿等—請參考著無權法第9條規定)外,其他包括文字敘述、攝影、圖片、錄音、影像及其他資訊,均受著作權法保護。

 

2.上述不得為著作權法保護者,任何人均得自由利用,歡迎各界廣為利用。

 

3.本網站資訊內容受著作權法保護者,除有合理使用情形外,應取得該著作財產權人同意或授權後,方得利用。

 

4.上述〝合理使用情形〞,說明如下:

   本網站上所刊載以交通部觀光署澎湖國家管理處名義公開發表之著作,即著作人為交通部觀光署澎湖國家管理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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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請參閱政府資料開放授權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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