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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表與相關文件

服勤及津貼支給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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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服勤登錄及排班
(一)由本處統一制定年度駐點解說服勤排班表,並公告於本處網站之志工園地及電子郵件通知志工服勤。
(二)有關隨團解說、觀光行政或行銷活動之協助與推廣等事項,採志工預先公開登記制(包括非假日、例假日、國定假日、彈性放假時間)。
1.本處將相關活動訊息及預定服勤調查表置放於志工園地網頁,供志工參閱、下載及登記。
2.依志工登錄預定服勤調查表之先後順序彙整成服勤排班表,安排通知前來服勤。
3.行政支援及專技事項(如外語翻譯、觀光資源調查統計、資料編纂登錄與校對等),由本處依其志工之專長及服務意願選項,個案通知協助服勤。
(三)志工應依服勤排班表前來服勤,若臨時有事未能如期前來服勤,請先洽妥代理人;如未洽妥代理人,請儘速通知本管理處承辦人員,無故不到三次者,將解除本處志工資格。
(四)志工因故無法繼續服務時,應於一個月前主動通知本處,如欲保留資格者,亦應依本處志工管理要點之規定辦理。
(五)志工如有意集中於某一段時間內值勤者(如寒、暑假),請事先通知本處承辦人員。

二、服勤方式
(一)駐點解說
1.地點:各遊客中心、小門地質館、望安綠蠵龜觀光保育中心。
2.駐點時間:每逢週六、日或連續假日(以服勤排班表為依據)。
服勤時間為上午:八時三十分至十二時三十分,下午:十二時三十分至十六時三十分。
3.服務方式:採預約、定時或隨機等方式解說。
4.配置人數:每一駐點以配置二人為原則。
5.須依實際到勤、退勤時間填寫簽到、退紀錄簿,並於服勤後填寫駐點解說出勤回報單。
(二)隨團解說
1.本處將視申請解說團體之數量依服勤排班表通知服勤。
2.本處將上網公告或電子郵件、以及電話通知服勤日期、時間及注意事項。
3.隨團解說前或結束時,請至本處填寫簽到、退紀錄簿、出勤費、車馬費印領清冊各乙份,並填寫出勤回報單,於三天內繳回本管理處。
(三)為便於申請出勤費,服勤當日或三日內,請至本處填寫出勤費印領清冊。

三、服勤津貼
(一)服勤津貼包含交通、誤餐等費用。
(二)駐點解說
每月憑志工值勤之簽到、退紀錄,由本處依值勤地點酌發服勤津貼。其給付標準分別為:
1.馬公、湖西、白沙地區:每半日為新臺幣二佰元。
2.西嶼地區:每半日為新臺幣三佰元。
3.離島地區(吉貝、望安、七美、桶盤、虎井等):每半日為新臺幣四佰元(離島船資另檢據核銷)。
(三)觀光活動:依前項駐點解說地區之給付標準,給付之。
(四)行政支援:除外語翻譯、校對及田野調查等依個案簽核外,其餘服務事項,亦依駐點解說地區之給付標準,給付之。

四、服勤時之注意事項
(一)志工需依服勤排班表服勤,並準時到達集合地點。
(二)服勤時請配帶服務證並穿著制服。
(三)請自備午餐、遮陽、避雨物件及飲用水。
(四)服勤期間如遇無法解決之問題時,請儘速與本處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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