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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觀光署即日起結合五縣市與五個國家風景區 共同推動獎勵南部灣域旅遊
107-05-15 遊憩科 1023
為促進南部地區觀光產業發展及提高旅客赴南部地區旅遊之誘因,交通部觀光署偕同該局所屬西拉雅、茂林、大鵬灣、澎湖及東海岸等5個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訂定旅遊補助要點,加強平日激勵方案推行,以4千萬元預算,鼓勵旅行團前往臺南、高雄、屏東、澎湖及臺東等縣市旅遊。
交通部觀光署表示,為提升南部灣域旅遊意願,以花東結合構想共同發掘南部地方特有觀光資源之在地旅遊,將由該局所屬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辦理推動地方旅遊補助。其中旅遊行程必須納入「國家風景區」之景點、在地特色旅遊或當季活動,旅遊期間須為平日、天數為2天1夜以上,且需住宿於當地縣市至少1晚。另該要點係鼓勵旅行業組團前往南部縣市地區旅遊,如符合相關要點規定,將補助旅行業以住宿費每人每日500元、交通費用(遊覽車、船舶、火車、飛機等)二分之一,每團補助上限為3萬元、澎湖縣每團最高補助新臺幣5萬元;期盼國人前往當地旅遊,協助當地觀光產業發展。
交通部觀光署期透過推動短期觀光優惠措施,吸引國人赴南部縣市旅遊消費,並鼓勵旅行業者包裝具在地特色之深度旅遊行程、推廣在地旅遊活動。目前本項旅遊獎勵措施在臺南、高雄、屏東、臺東之旅遊相關要點自即日起(107年5月15日)生效;至於澎湖縣配合舉辦海灣旅遊年會,將於10月1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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