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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管處公告修正隘門海域等8處禁止、限制水域遊憩活動之範圍及種類。
105-05-18 管理科 1867
  澎湖擁有得天獨厚的海洋資源、寬闊延綿的沙灘,為遊客炎夏嚮往戲水弄潮最佳去處,暑假期間從事水域遊憩活動人潮大幅增加。為維護水域遊憩活動的安全,交通部觀光署澎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以下稱澎管處) ,已針對澎湖國家風景區內9處(嵵裡、目斗嶼、險礁嶼、姑婆嶼、青灣內灣、隘門、山水、吉貝沙尾及望安水域)禁止、限制水域遊憩活動之種類及範圍完成公告,並視水域遊憩活動區域管理需要,訂定各種水域遊憩活動之注意事項,例如:香蕉船、拖曳浮胎、潛水、水上摩托車、獨木舟活動等相關注意事項。
  其中因發展觀光條例及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業已修正罰鍰金額等內容並通過公告實施,澎管處依修正內容,調整原嵵裡、目斗嶼、險礁嶼、姑婆嶼、青灣內灣、隘門、山水及望安水域等8處之公告罰鍰金額內容,自即日起生效。澎管處籲請民眾及各相關業者於該等區域從事活動,應確實遵守公告事項,以免受罰,本項修正公告內容同時刊載於本處官網(http://www.penghu-nsa.gov.tw/)/旅遊指南/水域遊憩活動專區頁面,民眾可便於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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