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觀光署澎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111年度澎湖地質導覽人員培訓課程

報名簡章

一、目的:

澎湖因地理位置、海洋、氣候等環境的特殊性,造就多元、多樣貌的地質、地形景觀,不但具有稀有性、特殊性,更具環境研究和科學教育的重要性。為提昇澎湖旅遊品質、發展在地文化與地質景觀結合的深度導覽體驗旅遊模式,推廣秋季旅遊的新思維,因此本課程將架構在景觀美學與環境關懷的新思維上,強調尊重自然人文、教育與解說、自然環境與社會文化負面影響最小、永續經營、回饋社區與社區參與等原則,以提昇解說服務品質及營造友善旅遊環境為本課程培訓目標和方向。

二、報名日期及課程梯次

報名日期

梯次

上課日期

111年7月20日-

111年8月3日

第一梯次

111年8月10-11日 (星期三、四)

第二梯次

111年8月17-18日 (星期三、四)

三、課程地點

梯次

上課/集合地點

第一、二梯次

室內課程:澎湖海洋地質公園中心,地址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1號

室外課程(集合地點) :

本島:澎湖海洋地質公園中心

離島:南海遊客中心,地址:澎湖縣馬公市新營路25號

四、招募對象、名額及優先順序

本培訓課程招募對象為小門/北寮/虎井/桶盤等地區之居民、澎湖地區之民宿、飯店、旅遊相關從業人士、澎湖縣內導遊領隊、解說志工、相關領域專業人士、學校相關教學領域之教師為優先,同時須具備基礎識字、口語表達流暢、身心狀況健全且者。

梯次

招募人數

合計

招募對象及錄取優先順序

第一梯次

30

60

1.北寮、小門及虎井、桶盤等地區在地居民。

2.澎湖地區之民宿、飯店、旅遊相關從業人士、澎湖縣內導遊領隊。

3.解說志工、博物館志工。

4.相關領域專業人士、學校相關教學領域之教師等。

5.對地質、地貌有興趣之民眾。

第二梯次

30

五、報名期限

梯次

開課時間

報名方式

報名期限

第一梯次

111年8月10日 (三)

網路、紙本寄送/親送、電話報名

111.07.18

|

111.08.03

(或額滿為止)

第二梯次

111年8月17日 (三)

註:如作業時間許可,可彈性調整報名期限

六、報名方式及報名須知

1. 紙本報名:下載簡章及報名表,填寫完成後親送或郵寄至「880 澎湖縣馬公市民權路107號,島嶼日和工作室 收」,輔訓團隊在收到培訓課程報名表後,即進行資格審查,合格後寄送報到通知,並再以電話通訊聯絡報名者提醒課程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

2. 網路報名:上網填寫「澎湖地質解說人員培訓課程報名表」,輔訓團隊在收到線上報名後,即進行資格審查,合格後寄送報到通知,並再以電話通訊聯絡報名者提醒課程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

3. 電話報名:為提高網路及紙本報名較為不便之民眾,可透過專線報名方式,由輔訓團隊協助填寫報名表,以提高民眾之參與意願及便利度,資格確認後,再以電話通訊聯絡報名者提醒課程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

聯絡人及聯絡電話如下:

聯絡人:高小姐 (手機) 0963-796065

4. 輔訓團隊在收到培訓課程報名表後,即進行資格審查,合格後將會有專人與您聯絡,本培訓課程無需付費,但為保障所有報名者之權益及珍惜課程資源的觀念,需繳保證金新台幣500元,確認完成報名及繳納保証金之各項手績後即報名成功,將以mail或電話通知上課事宜。

5. 完成所有課程內容及考核測驗後,將於課程結束當天退還保證金。

6. 取消報名需於開課前三天通知執行單位,以利作業執行。

7. 課程填寫個人資料作為保險使用。

七、參訓須知

1. 學員須全程出席(含室內、室外課)並完成最後考核測驗,通過考核者,可獲得地質解說員結業證書,並獲得奇岩季深度地質遊程的解說帶領資格。

2. 學員需親自參訓,如果代理上課事宜,即撒銷培訓資格,並不再受理報名。

3. 每日課程分上下午兩場,並設置簽到(退)處,於課程開始10分鐘內簽到者視為正常出席,超過10分鐘者則該時數不予計算。

4. 學員考核以現場抽題解說方式進行,學員將以抽到之圖片進行解說考核,每人解說時間為5分鐘,時間到則按鈴停止。

5. 錄取者請於時間內確實報到,為珍惜課程資源,課程期間請勿任意缺席。課程 期間,若需請假,請提前告知環域輔訓團隊之工作人員。

6. 完成所有課程及考核測驗後,將於課程結束當天退還保証金。

7. 提倡海洋保育及環境保護觀念,並加強防疫措施,請參與學員自行攜帶餐具及水壼等,課程期間請全程戴好口罩。

八、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交通部觀光署澎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執行單位〕:島嶼日和工作室

九、網路報名網址及QR-Code

報名網址:https://forms.gle/BhsBgsvAkHiSmiE47  已報名截止

個資宣告

歡迎報名參加「111年度澎湖地質導覽人員培訓課程」。當您完成課程報名時,即表示您願意以電子文件、書面資料等方式行使法律所賦予同意之權利,為落實個人資料之保護,依照個人資料保護法第8條規定進行蒐集前之告知:

1、個人資料蒐集之目的及用途:為辦理課程報名業務及相關行政作業之需要,主辦單位並將利用您所提供之Email及聯絡電話通知您活動之相關訊息。

2、蒐集之個人資料類別:姓名、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身分證字號、服務單位、主辦單位因課程需求所需收集之資料,由主辦單位另訂之。

3、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您同意參加課程之日起,至活動結束後一年為止。期間由主辦單位保存您的個人資料,以作為本人、主辦單位查詢、確認證明之用。

4、報名者個人資料之權利:

(1)報名者得依法請求行使「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所規範之個人權利,包含查詢或請求閱覽、請求製給複製本、請求補充或更正、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請求刪除。

(2)行使上述權利時,須以正式書面來函,並檢具身分證明文件向本館提出申請,詳細寫明所欲行使之權利種類、內容以及當事人連絡資訊,未具備上述要件者,為尚未完成請求之程序,若申請人不符前述規定,本館得請申請人補充資料,以為憑辦。

5、提醒:您可自由選擇提供個人資料,若其提供之資料不足或有誤時,將可能導致無法成功報名此次課程活動。